关于报送2025年院纪委书记、党总支纪检委员工作总结和学生党员违纪及处分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9

各院级纪检组织:

为推动院级纪检组织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准确掌握学生党员违纪及处分情况,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工作要求和学校党委《关于进一步落实二级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5年院级纪委书记(党总支纪检委员)工作总结和学生党员违纪及处分情况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各院级纪委书记、党总支纪检委员结合《院级纪委工作指南》(2025年版)中有关院级纪委(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的“6+X”任务清单,全面梳理本人年度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并在此基础上撰写院本人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报告要实事求是,不穿靴戴帽、不搞长篇大论,总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力求短而实、简而明。报告电子版于2026年1月9日之前报纪委办公室邮箱(jjjcb@swufe.edu.cn),纸质版由院级纪委书记、党总支纪检委员本人签字后报腾骧楼410办公室罗斯元老师处。

二、报送学生党员违纪及处分情况

1.报送单位:各人才培养单位院级纪检组织,不含机关与直属单位纪委、后勤服务总公司纪委、离退休纪委。

2.统计时段: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报送内容:填报《学生党员违纪及处分情况统计表》(附件1),提交违反校纪校规学生党员的调查报告(没有调查报告的请报送提交学校会议讨论相关材料)和校纪处分决定。

4.报送要求:如本单位有学生党员违纪违法或违反校纪校规,请填写《学生党员违纪及处分情况统计表》,并于2026年1月9日前将《统计表》电子版、处分决定扫描版、调查报告或提交学校会议讨论相关材料word版打包发送至纪委办公室邮箱(jjjcb@swufe.edu.cn);如本单位无学生党员违纪违法或违反校纪校规,请于2026年1月9日前直接在纪委办公室办公邮箱进行零报告。

附件1:《学生党员违纪及处分情况统计表》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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