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动态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工作的提示

发布日期:2025-11-24

各院级党组织、校内各单位:

近期,学校进行了中层干部调整,部分重要岗位发生变化,为推动各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动态更新,提升防控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根据《西南财经大学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就动态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工作提示如下:

一、工作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将廉政风险防控融入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业务工作。立足工作职责,聚焦权力运行关键点与监督管理薄弱环节,深入分析查找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科学制定并落实防控措施,有效防控管理风险和腐败行为,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二、排查范围

1.近期新调整岗位的干部,各单位内部职责权限与业务流程发生变动涉及的相关人员、相关单位和相关领域,结合工作职责全面、系统排查廉政风险。

2.工作职责、业务流程未发生变动的人员、单位和领域,结合工作实际,对现有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进行动态排查,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台账。

三、工作内容与方式

1.岗位风险排查。各岗位人员应紧密结合自身职责,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研等方式,从职能职责、权力行使、思想道德等方面,分析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针对性制定或更新防控措施,填写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台账》。

2.单位和领域风险排查。在查找岗位风险的基础上,对本单位、本领域在议事决策、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系统梳理,及时制定或更新防控措施,完善本单位、本领域《廉政风险点排查台账》。

四、时间安排与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及时按要求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确保廉政风险防控落到实处。各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台账》由各单位及岗位人员自行存档管理。各单位和领域《廉政风险点排查台账》若存在动态调整,经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核后,于 2025年12月10日前报纪委办公室、监察处(jjjcb@swufe.edu.cn)。

联系人:白晶荧 87092833

附件1:廉政风险点排查台账(样表)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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