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领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二)

发布日期:2025-04-30

1.上海电力大学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原处长王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收受礼品等问题。2015至2024年,王飞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并收受礼品。王飞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原校长王彤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3年至2024年,王彤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相关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借年节及其女儿结婚之机,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和消费卡、白酒等礼品。王彤还存在其他严重职务违法问题。2025年3月,王彤被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李亮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22年8月至2024年4月,李亮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2023年9月,李亮将公务接待安排到学院某工程承建企业项目部食堂,并多次接受该企业安排的公款宴请活动。李亮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1月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4.新乡医学院原党委书记陈建国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查,陈建国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公款旅游;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陈建国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河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建国开除党籍处分;由河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陈建国在许昌学院任职时,就曾因为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高档酒水、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受到过有关部门处理。根据河南省纪委监委2022年通报,2014年至2015年,陈建国任许昌学院院长、党委书记期间,安排院办公室主任购买茅台酒11箱用于公务接待,费用合计5.61万元,以办公用品、低档酒水发票等形式予以报销。2013年3月至2016年3月,许昌学院租赁两台2.0T帕萨特轿车(新车价格24.8万元),供陈建国等人使用,费用合计45.435万元。2020年2月,陈建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5.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党委原副书记曹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9年至2023年,曹瑞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相关费用均由私营企业主支付。2021年至2023年,曹瑞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高档酒水等礼品。曹瑞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6.上海大学后勤保障部餐饮与商业管理中心原主管郁军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20年至2023年,郁军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并收受礼品礼金。郁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留党察看、政务撤职处分。

7.西安文理学院培训中心原主任孙建龙违规发放并领取津贴补贴问题。2017年至2019年,孙建龙以“项目参与指导费”等名目,违规向18名在职在编人员发放劳务费共计55465元,其中孙建龙领取19200元。2024年6月,孙建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淄博市淄川区商城路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法永违规借机公款旅游问题。2023年6月,法永带队到东营参观学习,其间改变返程路线,到两处景点游玩,参观途中产生的餐费由学校报销。2024年8月,法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关闭]